各运输业户:
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维护我市运输市场秩序,引导全市个体私营运输业健康发展,从现在起在全市集中开展个体私营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全市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汽车维修等服务的个体私营业户,未办理证照的,均属办理的范围。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2013年10月-2013年12月,3个月的时间为全市个体私营运输业户办理证照月。交通运输部门与工商部门采取联合办公的形式,在寿光市交通运政服务大厅(德隆运输公司)设立办公窗口,进行现场集中办理。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汽车维修企业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厂房、场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产权证明及厂房、场地电子版照片;
3.设备明细表及电子版照片;
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拟聘用主要人员明细表;
6.拟聘用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7.维修各项管理制度(含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期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车辆维修档案管理、人员培训、设备管理、配件管理等)及设备、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8.经营场所平面图。
(二)已许可的个体运输业户,不再需要提供其它资料。
(三)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交的材料: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四、办理流程
(一)需要个体工商户名称的
业户到工商局窗口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二)到交通局窗口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到工商局窗口办理《营业执照》。
交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免收工本费。
对集中办理月活动结束后,仍未办理相关证照的个体私营运输户和从事汽车维修等相关服务业的业户,由交通、工商、公安成立联合执法队伍进行综合整治,并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