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署,我区将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严查饮酒(醉酒)驾驶、超速驾驶、超员(超载)驾驶、无证驾驶,驾驶到期未检验车辆上路行驶、持到期未审验驾驶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发生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处罚外,由公安机关通报同级纪检、监察、人事部门,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行政责任。